1. 工作內容:
      1. 本案培養社區基礎幹部人才為主,以實作計畫案來貫穿本案,用「做中學、學中做」方法來搭配課程,召開共識會議凝聚本案輔導重點,結合輔導團會議與社區輔導會議,陪伴社區與營造員一起成長,本案進行中搭配「資源調查、簡報發表、計畫撰寫、提案審查、計畫修正、計畫執行」等考核點,檢視營造員學習狀況,協助營造員完成社區基礎擾動。
    2. 招募培訓學員:
      1. 日期:於本計畫契約簽訂一個月內完成培訓學員之招募事宜。
      2. 招募方式:
        1. 透過新聞媒體發佈營造員招募訊息。
        2. 通知社區發展協會、非營利組織、社區關懷據點、村里長。
        3. 招募訊息轉達歷屆營造員,請營造員推薦社區夥伴。
        4. 通知縣內廟宇組織。
    3. 辦理本縣社區營造員培訓課程規劃:
      1. 培訓課程規劃及師資:本計劃案有關課程部份,區分為2階段。第一階段以社區營造基礎概念、社區組織會務運作、社區資源調查為主軸、社區議題探討、社區企劃力、縣內參訪、福利社區化、地方創生,規劃72小時基礎課程;第二階段則是、社區營造操作策略課程規劃、社區實務操作30小時。合計102小時。
    4. 辦理社區參訪:
      1. 本次參訪活動,配合本案社區營造點當前所面臨的重要課題,規劃以「主題式觀察見習」為模式,主要議題將以福利社區化、地方創生、農村再生、食農教育、社區總體營造...等為參訪主題。
      2. 為強化「主題式觀察見習」目的,事前製作參訪學習手冊,並安排陪伴老師隨行進行觀察式輔導、參訪學員參訪結束後繳交心得。
      3. 在參訪社區舉辦「社區參訪」座談會,由當地社區幹部、陪伴老師,進行經驗交流及議題討論。
      4. 營造員培訓,邀請社區夥伴深入淺出,有計劃的學習,從社區營造基礎理念、社區資源調查,搭配初階型社區案例,來進行觀摩與學習。課程進行到計畫書撰寫階段,就搭配進階型社區為參訪對象。課程進行到實作計畫執行階段,搭配成熟型社區為學習對象。
    1. 積極招募學員80人以上,為宜蘭縣培養社區營造基礎人才。
    2. 透過兩階段課程,授課時數達102小時。
    3. 安排學員實地參訪縣內之績優社區案例,擴大學習成效。
    4. 規劃並執行學習成果展,增進實際操作經驗。
    5. 促進本案培訓學員與縣內社區之交流互動。
  • 內政部推動社區營造業務數十年以來,我們一直期許社區營造的「造人」工程能夠帶領台灣邁向公民社會,同時期待透過社區營造的「操作」手段能夠提供公民學習的機會與環境。台灣要邁入公民社會,民眾公民素養的提升是基本條件之一。雖然台灣的國民所得已邁入已開發國家之林,文化藝術設施已達世界水準,文化藝術活動較過去也更為活絡,但這些都不足以代表公民文化的成熟度。公民文化的成熟,一方面必須讓公共事務的參與落實在生活之中,另一方面又必須將關注範圍從自己居住的社區擴展到整個社會。讓社區營造回歸生活、走向社會的意涵,做為對現階段社區營造發展的反省。

    位處台灣東部的宜蘭,也是台灣的太平洋左岸,由於地形多山交通不便,長期以來,就是屬於偏遠邊陲的「後山」地帶,境內擁有好山好水,地理上濱臨廣闊的太平洋、風景壯麗的海岸及國家級風景區;文化及族群的分布更是豐富多元。但是,相對處於較低度開發的狀態,工商業較不發達,青壯人口外流,導致社區缺乏活力,產業不振。

    尤其是,20多年來台灣社會經過民主化洗禮,社會的底層結構,即我們的社區面對嚴重的文化發展困境,如何深化公民社會的基層民主?如何蘊釀在地的社會改革能量?宜蘭近十幾年來,以社區發展、社會福利、公民社會、文化藝術及文化、產業相輔為主軸的社區改造運動,產生深遠的影響,並確立了宜蘭近年來整體發展的主體性,也建立了社會體系及縣內民眾的自信心。相對於1986年大規模「反六輕」抗爭,及1990年代前後反對「蘇澳火力發電廠」之設立,所呈現之社會運動不同的特質,讓地區性環境保育的生態議題結合社群組織基於本身需求,而選擇生存環境、控制和改變生存環境所形成的實際狀態與議題,正是另一個以生態及社會面向為主軸的社區改造運動。

    1999年起社會局、文化局、民政局開始結合宜蘭民間社群力量,包括宜蘭社區大學、羅東社區大學、博物館家族協會、仰山文教基金會等。以跨領域與專業的共同夥伴合作,經由陪伴社區系統,培育社區總體營造人才,訓練營造員的基本操作能力,深入至宜蘭縣12鄉鎮、200多個社區發展協會。為持續推動宜蘭縣社區營造工作並讓培訓完成營造員有更好的揮灑空間,於2004年7月成立「宜蘭縣社造永續協進會」。

    至此,宜蘭的社區經營與發展基於公部門體制的支持,讓縣內社區組織及民間社群的活力一直得以維持,這些年來,不論社區內外,社會變遷快速,但多數社區、社群仍維持一貫的社造精神,在地發展,呈現可期的願景。

    在此想法下,更需要透過社區營造的方式,積極培養社區營造人才,建立起社區的自發性、自主性、自信性。如此,才能有相對的能量與能力和外來的力量,進行對話、談判、和選擇,也在這過程中,除了提昇社區的組織結構與增加社區民眾的認同外,培養、鍛鍊社區民眾參與社區事務的能力和提昇社區組織的體質,進而讓在地化的力量得以生根,草根民主得以發芽。

  • 觀察台灣這20幾年的社造工作,無論是接受中央或地方的計畫補助,社區營造計畫大都偏重在社區空間改善或綠美化以及社區活動舉辦。由於許多社區對空間的概念大都停留在環境美化或生活的方便性,而且大部分的活動也像社區嘉年華會般的曇花一現。

    然而「不當的建設就是破壞」。我們常發現有些社區為了打造生態環境,從別處移植非本地的原生種植物或魚類到社區水圳或池塘栽植或放養,甚至把一條野溪開挖施以石砌來滿足生態工法的虛榮心。「空間」的意涵,在經濟的面向、文化的面向或社會的面向…,都有「它」不同的意義與需求,如果從生活面向,從社區的角度,又以生活為議題,那我們就不難了解「空間」所要提供的服務是甚麼。

    許多人常將社造當成一種活動,但卻造成社造只存在於活動當下,而無法在活動結束之後將社造融入生活。活動變成一種目的而非手段,追求熱鬧的人潮但卻效果短暫,人的行為並沒有因為這些活動而改變。因此有些社造工作者,辦理社區掃街活動,但自己家中的環境可能就是髒亂的。

    社造計畫應該對應到生活的需求,不管是空間改造活動計畫或是社區產業計畫都是如此,都必須要跟生活結合在一起,不能只把社造當成一個活動計畫。活動應該只是一種策略,而非一種目的。社造應該變成一種習慣,不需要特別思考如何表現自己。不需要媒體閃光燈,而是自然反映在行為上。讓居民在過程中感動,在過程中學習,在過程中改變想法,在生活中改變行為方式。因此我們提出以下幾個課題,在當年度社區發展工作-社區營造員培訓計畫執行的過程中,與社區一起共同面對與學習。